未成年人隐私政策
版本更新日期:2025年8月4日
版本生效日期:2025年8月4日
版本发布日期:2025年8月4日
前言
感谢您信任并使用上海市级医院互联网总平台。上海市级医院互联网总平台(以下统称“我们”)致力于保护使用我们产品或服务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本隐私政策和《上海市级医院互联网总平台隐私政策》旨在向监护人(以下简称“您”)和未成年人说明我们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和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以及我们为您与未成年人提供的访问、更正、删除和保护这些信息的方式。
未成年人监护人特别说明:
如果您是未成年人用户的监护人,请您仔细阅读和选择是否同意本隐私政策。我们希望请您与我们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指导、提醒和要求他们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提供任何个人信息。
未成年人特别说明:
如果您是 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您需要和您的监护人一起仔细阅读本隐私政策,并在征得您的监护人同意后,使用我们的产品、服务或向我们提供信息。
请您在仔细阅读、充分理解《上海市级医院互联网总平台隐私政策》和本隐私政策后,选择是否同意相关隐私政策以及是否同意未成年人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
您点击“同意”即表示您同意我们按照《上海市级医院互联网总平台隐私政策》、本隐私政策的约定收集、使用和处理未成年人的信息。
请您理解,本隐私政策仅适用于我们专门面向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产品或服务、具有专门面向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功能板块的产品或服务。针对无法识别用户年龄的产品或服务,适用 《 上海市级医院互联网总平台 隐私政策》 和具体产品的隐私保护规则(如有)。
我们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可能包括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您也可能通过我们的产品登录和使用第三方产品和服务。请您注意,该第三方可能收集、使用或处理未成年人的相关信息,需要由该第三方另行获得您的同意。我们建议您让未成年人在向第三方授权处理其任何个人信息之前征求您的同意。
我们提醒您,本隐私政策中未成年人的权益(可能)密切相关的重要条款,我们已采用加粗字体来特别提醒您,请您重点查阅。
本隐私政策主要向监护人和未成年人说明以下信息:
1、 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2、 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和公开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3、 您和未成年人如何了解和控制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4、 我们如何存储和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5、 本隐私政策如何更新
6、 如何与我们联系
7、 其他
如对本隐私政策或相关事宜有任何问题,您可随时通过发送邮件至kefu@shdc.org.cn或拨打我们的客服电话(021)96999176的方式与我们(上海医联中心,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 197号)联系。
1、 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1.1 未成年人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时,我们需要或可能需要收集和使用未成年人的一些个人信息:对于使用我们产品或服务的核心业务功能所必需的信息,为了保障产品或服务的正常运行,您须授权我们收集和使用。如您拒绝提供,未成年人将无法正常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对于使用我们产品或服务的附加业务功能可能需要收集的信息,您可以选择是否授权我们收集。如您拒绝提供,将导致附加业务功能无法实现或无法达到我们拟达到的效果, 但不影响未成年人对核心业务功能的正常使用。
1.2 您需授权我们收集和使用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的功能或场景包括:
1.2.1添加就诊卡
当未成年人添加就诊卡时,需提供以下信息:未成年人的证件号、姓名、性别、手机号,我们将通过发送短信验证码的方式来验证未成年人的就诊卡是否有效。若拒绝提供上述相关信息将可能导致无法成功添加就诊卡,但不影响正常使用其他功能。
1.2.2预约挂号
当未成年人使用预约挂号功能时,需提供以下信息: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就诊卡号。这些信息属于敏感信息,若拒绝提供这些信息,将无法进行预约挂号,但不影响正常使用其他功能。
1.3我们的产品或服务为未成年人提供绑定就诊卡、预约挂号,在此过程中,我们会根据未成年人使用我们产品或服务的具体操作收集未成年人的一些信息,包括如下个人信息:
1.3.1设备信息:包括设备MAC地址、唯一设备识别码、登录IP地址、设备型号、设备参数、设备名称、设备标识、浏览器类型和设置、语言设置、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版本、接入网络的方式、网络质量数据、移动网络信息(包括运营商名称)、产品版本号、设备所在位置相关信息(包括您授权我们获取的地理位置信息)。为了收集上述基本的个人设备信息,我们将会申请访问 未成年人的设备信息的权限并根据您的授权获取相关信息。
1.3.2日志信息:当未成年人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时,我们会自动收集未成年人的个人上网记录,并作为有关操作日志、服务日志保存。
我们收集这些信息是为了向未成年人提供我们最核心的服务内容展示,如您拒绝提供上述信息或权限将可能导致未成年人无法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服务。 请您知悉,单独的设备信息、日志信息等无法识别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
1.4产品安全保障功能
1.4.1我们需要收集未成年人的一些信息来保障未成年人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时的账号与系统安全,并协助提升我们的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以防产生任何危害用户、上海市级医院互联网总平台、社会的行为,包括未成年人的如下个人信息:账号登录地、个人常用设备信息(例如:硬件型号、设备 MAC地址、IMEI、IMSI)、登录IP地址、产品版本号、语言模式、浏览记录、网络使用习惯、服务故障信息,以及个人敏感信息:交易信息、实名认证信息。我们会根据上述信息来综合判断未成年人账号 、账户及交易风险、进行身份验证、客户服务、检测及防范安全事件、诈骗监测、存档和备份用途,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记录、审计、分析、处置措施。一旦我们检测出存在或疑似存在账号安全风险时,我们会使用相关信息进行安全验证与风险排除,确保我们向 未成年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以用来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当发生账号或系统安全问题时,我们会收集这些信息来优化我们的产品和服务。
1.4.2为确保未成年人设备操作环境的安全以及提供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所必需,防止恶意程序和反作弊,我们会在您同意本隐私政策后获取您设备上已安装或正在运行的必要的应用 /软件列表信息(包括应用或软件来源、应用或软件总体运行情况、崩溃情况、使用频率等)。请您知悉,单独的应用或软件列表信息无法 识别未成年人的特定身份。
1.5从外部第三方间接收集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1.5.1 您知悉并同意,未成年人向外部第三方提供的个人信息,或外部第三方收集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我们无法获取,更不会使用非常规方式 (如:恶意干预对方 App数据)擅自以软件程序获取。如果因业务发展的必要而需要从第三方间接收集(如共享等)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的,且由我们直接或联合为未成年人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我们(或第三方)在收集前会向您明示共享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来源、类型、使用目的、方式和所用于的业务功能、授权同意范围 (如果使用方式和范围超出您在第三方原授权范围的,我们会再次征得您的授权同意),此种场景包括:未成年人通过第三方账户直接登录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时,我们从第三方获取的未成年人授权共享的账户信息(包括头像、昵称);我们的某些产品 /服务由业务合作伙伴提供或者我们与业务合作伙伴共同提供时,为了必要或合理的业务的顺利开展,我们从部分业务合作伙伴处间接收集的未成年人的部分信息;其他方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时所提供的有关未成年人的信息(包括发布的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内容,包括评论、动态、图片、照片、视频)。
1.5.2 此外,我们会在间接收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前,明确以书面形式(如协议、承诺书)要求该第三方在已经向您告知其共享的信息内容并取得您的明示 同意后由我们间接收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且涉及未成年人的个人敏感信息时,我们要求第三方在提供给我们使用前需经过您的再次确认,并在协议等层面要 求第三方对个人信息来源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作出承诺,如第三方有违法行为的,我们会明确要求对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们会使用不低于我们对直接收集的用户个人信息同等的保护手段与措施对间接收集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
1.6例外情形
您充分理解并同意,我们在以下情况下收集、使用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无需您的授权同意:
( 1)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 2)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 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 4)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 5)出于维护未成年人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您本人同意的;
( 6)所收集的信息是未成年人自行向社会公开的或者是从合法公开的渠道(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中收集到的;
( 7)根据与未成年人签订和履行相关协议或其他书面文件所必需的;
( 8)用于维护我们的产品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产品或服务的故障;
( 9)有权机关的要求、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1.7请您理解,我们向未成年人提供的功能和服务是不断更新和发展的,如果某一功能或服务未在前述说明中且收集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我们会通过更新本隐私政策、另行向您说明信息收集的内容、范围和目的, 并为您提供自主选择同意的方式,且在征得您同意后收集。在此过程中,如果您对相关事宜有任何疑惑的,可以通过本隐私政策提供的方式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为您作出解答。
2. 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和公开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2.1.共享
我们不会与上海市级医院互联网总平台以外的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形除外:
2.1.1 在法定情况下的共享:我们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诉讼、争议解决需要,或按行政、司法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向相关行政、司法机关共享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2.1.2 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共享:获得您同意后,我们会与其他方共享第三方提供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2.1.3 与业务合作伙伴共享:您理解并同意,为了必要/合理的业务的开展,履行我们在相关用户协议或本隐私政策中的义务,行使我们的权利或遵守法律规定等目的,我们可能需要向部分业务合作伙伴共享 未成年人的部分信息。但我们承诺我们只会共享未成年人的必要个人信息,如果我们共享未成年人的个人敏感信息或改变个人信息的使用及处理目的,我们将会再次征求您的授权同意。特别地,我们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某些具体的模块或功能可能由业务合作伙伴的应用程序接口( API)、业务合作伙伴软件工具开发包(SDK)提供,或我们的产品和服务通过业务合作伙伴的应用程序接口(API)、软件工具开发包(SDK)链接至业务合作伙伴。无论何种业务合作伙伴及合作形式,我们会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测接入评估,要求其按照不低于本隐私政策以及适当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我们与业务合作伙伴共享信息及使用方式有:
(1)和上海市级医院互联网总平台功能 /服务相关的第三方SDK类业务合作伙伴共享信息及使用方式:
我们的产品中可能会包含第三方 SDK或其他类似的应用程序,如未成年人在我们平台上使用这类由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时,您同意将由其直接收集和处理未成年人的信息(如以嵌入代码、插件等形式)。前述服务商收集和处理信息等行为遵守其自身的隐私条款,而不适用于本政策。为了最大程度保障未成年人的信息安全,我们建议您在使用任何第三方 SDK类服务前先行查看其隐私条款。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如您发现这些 SDK或其他类似的应用程序存在风险时,建议您立即终止相关操作并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
(2)和上海市级医院互联网总平台功能或服务相关的安全服务类的授权合作伙伴共享信息及使用方式:
我们非常重视账号、服务及内容安全,为保障未成年人和其他用户的账号与财产安全,我们和关联方及服务提供商可能会共享必要的 设备、账号及日志信息。
(3) 和其他为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提供功能支持的业务合作伙伴的共享信息及使用方式,我们共享信息的目的仅为实现我们产品或服务的功能。
2.2 转让
随着上海市级医院互联网总平台业务的发展,上海市级医院互联网总平台或其关联企业有可能进行合并、收购、资产转让或类似的交易,未成年人的用户信息有可能向第三方分享。 我们会要求新的持有未成年人信息的公司、组织以不低于本隐私政策的标准继续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2.3 公开披露: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1) 获得您明确同意或基于未成年人的主动选择,我们可能会公开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2) 如果我们确定未成年人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上海市级医院互联网总平台相关服务协议或规则的情况,或为保护上海市级医院互联网总平台用户或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免受侵害,我们可能依据法律法规或征得您同意的情形情况下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2.4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个人信息时事先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在以下情形发生时,分享、披露未成年人 的信息无需事先征得您的同意:
(1)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5)出于维护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授权同意的。
(6)所涉及的个人信息是个人信息主体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7)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学术研究成果等渠道。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您和未成年人如何了解和控制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我们将尽一切可能采取适当的技术手段,保证您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控制权,包括:您可以访问、更正或修改、删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也可以撤回之前作出的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同意,如您在操作过程中有疑惑或困难,您可以通过本隐私政策约定的方式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为您处理。在了解、更新、更正和删除前述信息时,我们可能会要求未成年人进行身份验证,以保障账号安全。 一般情况下,您可随时修改未成年人提交的信息,但出于安全性和身份识别的考虑,您可能无法修改注册时提供的某些初始注册信息、验证信息及认证信息。
3.1访问就诊卡信息
进入上海市级医院互联网总平台后,您可以在【我的】 -【就诊卡】,查看未成年人已绑定的就诊卡。
3.2删除就诊卡信息
一般而言,我们只会在法律法规规定或必需且最短的时间内保存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为便于您行使未成年人的删除权,我们为您提供了在线自行删除和向我们提出删除申请两种方式。
3.2.1对于未成年人的部分个人信息,您可以直接进行删除。一旦您删除后,我们即会对此类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自主删除未成年人的就诊卡信息:进入上海市级医院互联网总平台后,您可以在【我的】 -【就诊卡】,左滑删除未成年人已绑定的就诊卡。
3.2.2在以下情形下,您可以按照本隐私政策约定的联系方式直接向我们提出删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请求,但已做数据匿名化处理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我们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收集、使用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的;
(2)我们违反了与未成年人的约定,收集、使用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的;
(3)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3.2.3 关于未成年人不再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以及我们终止部分或全部产品或服务后我们对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的处理,我们将在本隐私政策其他专门条款中为您详细说明。
3.2.4您理解并同意:当您从我们的产品或服务中删除信息后,我们可能不会立即从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但会在备份更新时删除这些信息。
3.3.更正就诊卡信息
进入上海市级医院互联网总平台后,您可以在【我的】 -【就诊卡】,删除已绑定的就诊卡,并重新填写信息后完成新就诊卡的绑定。
3.4撤回同意
如您想更改相关权限的授权(例如:位置),您可以通过您的硬件设备进行修改。如您在此过程中遇到操作问题的,可以通过本隐私政策提供的方式联系我们。
3.5投诉举报
如果您认为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权利可能受到侵害,或者发现侵害个人信息权利的线索,您可以在【我的】 -【建议反馈】,进入用户反馈界面与我们联系。
3.6如果我们终止服务或产品运营,我们会至少提前三十日以公告或其他合理、有效的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并在终止服务或运营后对未成年人的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3.7请您理解并知悉,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在下述情况下,我们可能不会响应未成年人关于查询、更正或修改、删除、撤回同意、注销、个人信息副本获取等的请求:
(1) 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 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直接相关的;
(5) 我们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6) 出于维护未成年人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您本人同意的;
(7) 响应未成年人的请求将导致未成年人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8) 涉及商业秘密的;
(9) 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4.我们如何存储和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4.1 存储的地点、期限和方式
4.1.1 我们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境内收集的用户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国境内。目前我们不会跨境传输或存储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将来如需跨境传输或存储的,我们会向您告知信息出境的目的、接收方、安全保证措施和安全风险,并征得您的同意。
4.1.2 一般而言,我们仅为实现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时间内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存储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并在超出个人信息保存期 限后对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但在下列情况下,我们有可能在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更改个人信息的存储时间:
(1) 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为遵守法院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程序的规定;
(3) 为遵守相关政府机关或法定授权组织的要求;
(4) 为执行相关服务协议或本隐私政策、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保护我们的客户、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其他用户或雇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或其他合法权益所合理必需的用途;
(5)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您另行授权同意的情形。
4.1.3 我们会通过安全技术保护措施存储未成年人的信息,包括本地存储、数据缓存、数据库和服务器日志。当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发生停止运营的情形时,我们将采取合适的方式(例如推送通知、公告等形式)通知您,并在合理的期限内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4.2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4.2.1 为保障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安全,我们在合理的安全水平内采取各种安全保护措施来保障未成年人的信息,防止数据遭到未经授权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例如,我们使用加密技术(如 SSL)、匿名化处理等手段来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4.2.2 我们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审批流程和组织确保信息安全。例如,我们严格限制访问信息的人员范围,要求他们遵守保密义务,并进行审查。
4.2.3 我们鼓励我们的工作人员学习信息安全知识、增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并定期或不定期对我们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安全培训。
4.2.4若不幸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等安全事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我们会启动应急预案,阻止安全事件扩大,并及时告知您: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 未成年人的补救措施等。我们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信函、 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用户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4.2.5 互联网环境并非100%安全,当出现下列非因我们过错而对未成年人的信息造成泄露及由此造成的损害结果,我们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 任何由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2) 在使用上海市级医院互联网总平台服务的过程中链接到其他网站或因接受来自第三方的服务所造成之个人资料泄露及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
5.本隐私政策如何更新
5.1 随着我们的服务范围扩大,我们可能适时更新本隐私政策的条款,更新内容构成本隐私政策的一部分。如更新后的隐私政策导致您的权利发生实质改变,我们将在更新前通过显著位置提示或以推送消息、红点提示等方式通知您,若未成年人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表示同意接受更新后的隐私政策约束。为避免您不能 及时获知更新,请您经常阅读本隐私政策。
5.2 更新后的《上海市级医院互联网总平台未成年人隐私政策》将以更新日期为生效日期,并取代之前的《上海市级医院互联网总平台未成年人隐私政策》。
6.如何与我们联系
6.1如您对本隐私政策或您个人信息的相关事宜有任何问题、意见或建议,请通过发送邮件至kefu@shdc.org.cn或拨打我们的客服电话(021)96999176与我们联系。
6.2我们设立了个人信息保护专职部门(或个人信息保护专员),您可以通过发送邮件至kefu@shdc.org.cn的方式与其联系。
6.3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十五天内回复处理意见或结果。如果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特别是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还可以向包括但不限于网信、电信、公安及工商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7.其他
本隐私政策为 《 上海市级医院互联网总平台 用户服务协议》 、 《 上海市级医院互联网总平台 隐私政策》 及相关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隐私政策内的名词定义参照《上海市级医院互联网总平台用户服务协议》《上海市级医院互联网总平台隐私政策》,适用于上海市级医院互联网总平台相关服务。